400万大卡导热油炉能效测试报告
2014-12-04 22:27:31
艺能锅炉
- 简要说明 :
- 为使国内锅炉企业制造节能的锅炉产品, 国家队能效测试的要求如下: 1.锅炉能效测试机构。 按照总局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要求,《锅炉节能规程》中已经确立了锅炉定型测试与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为保证测试工作的公正性以及顺利开展,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可由社会的或行业的专业能效测试机构承担。
- 文件版本 :
- 2012
- 文件类型 :
- FDP文件
为使国内锅炉企业制造节能的锅炉产品, 国家队能效测试的要求如下: 1.锅炉能效测试机构。 按照总局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要求,《锅炉节能规程》中已经确立了锅炉定型测试与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为保证测试工作的公正性以及顺利开展,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可由社会的或行业的专业能效测试机构承担。 2.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 本着相对集中、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主要由国家级和省级、副省级城市以及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地区和能力较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申请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机构应当按照《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资源条件》(见附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总局特种设备局提出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予以公布。业务分工如下: (1)对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35吨每小时(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46兆瓦(MW)的热水锅炉,其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暂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 (2)对其他锅炉的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由总局确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另行公布)承担。 3.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机构。 申请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的机构,应当按照《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93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总局特种设备局提出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予以公布。12月1日以后,未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能效测试机构,其锅炉能效测试结果不能作为符合《锅炉节能规程》要求的测试结果。 4.关于余热锅炉能效测试 对新生产和在用余热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待相关余热锅炉能效测试标准公布后,按标准进行测试。 5.测试工作要求。 各能效测试机构在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中,应当加强与锅炉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联系,积极宣传锅炉能效测试的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地开展能效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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