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导热油锅炉点火要申报禁止擅用劣质煤
2014-11-14 07:29:06
艺能锅炉管理员
11月10日起至明年4月15日,青岛市环保局开展为期五个多月的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倡导企业更换燃气导热油炉,天然气锅炉具有环保节能,减少雾霾的先天优势,期间,企业给锅炉点火要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不得擅用硫份高于0.6%的煤炭;每半月对全市至少15%的国控、省控废气污染源进行1次现场监督监测,破坏监测设备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环保部门将对辖区国、省控重点废气污染源应每周至少监察、监测1次;对除国、省控外的20吨/小时及以上在用锅炉和上述重点行业企业应每两周至少监察、监测1次;对其它锅炉应每月至少监察、监测1次;监察支队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废气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要从重处罚。另外,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将被依法查处。对于破坏在线监测设备的,将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日前,青岛市环保局出台《2014年度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方案》。期间,各级环保部门将对辖区内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在年底前全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企业锅炉启动点火应提前申报,一般应在夜间进行,并最大限度减少冒黑烟现象的发生。同时,还将开展煤样监测,对未经审核同意擅自燃用硫份高于0.6%、灰份高于15%劣质煤炭的依法进行查处。
另外,环保部门还将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实施跟踪治理,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等。